本報告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和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(guī)定》要求,結合本單位2018年度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。
全文包括2018年本單位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重點工作情況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、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工作重點,以及主動公開情況、依申請公開(含不予公開、收費及減免)、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、舉報等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數據。
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(tǒng)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,至2018年12月31日止。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門頭溝區(qū)政府網站(http://www.nbchenda.com/)下載。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與本單位聯(lián)系(地址:北京市門頭溝區(qū)中門寺16號;郵編:102300;聯(lián)系電話:69842081)。
門頭溝區(qū)民政局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,以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以及習近平同志系列講話精神,嚴格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為主線,在區(qū)委、區(qū)政府的堅強領導下,在區(qū)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大力指導支持下,將加強政務公開工作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實。成立了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,辦公室負責組織、協(xié)調、指導,及時研究、發(fā)現(xiàn)和解決政務公開工作中出現(xiàn)的新情況和新問題。按照“誰主管、誰公開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把政務公開的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,形成領導小組統(tǒng)一領導、辦公室歸口管理、各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。
民政局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始終立足于服務和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,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及時公開我局政府信息,使公眾獲取信息的途徑更加便捷,與群眾的溝通渠道更加暢通。為保證政務公開工作的及時高效完成,配備專門工作人員負責政府網站內容建設,組織業(yè)務科室骨干進行政務公開工作業(yè)務培訓,開辟微博、公眾號等途徑對政務信息公開公示,設立2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,配備電子顯示屏供群眾自主查閱。
二、信息公開數據
(一)主動公開情況
2018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1121件。重點領域公開政府信息數16。其中,主動公開財政預算決算、“三公經費”和行政經費信息數4;主動公開市人民政府決定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數12。
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,包括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267;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30;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170;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654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情況
1.申請情況
本單位申請總數為0件。
2.答復情況
本單位答復數為0件。
(三)復議、訴訟及舉報情況
1.行政復議。
本單位沒有發(fā)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復議案件。
2.行政訴訟。
本單位沒有發(fā)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。
3.舉報。
本單位沒有發(fā)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舉報。
三、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點工作
(一)存在的不足。
政務信息公開的渠道需要進一步拓展。
(二)2019年重點工作。
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和督辦力度,提高機關工作人員信息公開意識,讓群眾了解政府信息公開的各種途徑和渠道;二是繼續(xù)完善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。按照“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總體要求,豐富和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和內容;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制度,規(guī)范工作流程,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發(fā)展,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時效性。
附表: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(2018年度)
|
|
|
||
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 |
||||
(2018年度) |
||||
|
|
|
||
填報單位(蓋章): |
|
|
||
統(tǒng) 計 指 標 |
單位 |
統(tǒng)計數 |
||
一、主動公開情況 |
|
|
||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1121 |
||
其中: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 |
條 |
11 |
||
制發(fā)規(guī)范性文件總數 |
件 |
11 |
||
(二)重點領域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16 |
||
其中:主動公開財政預算決算、“三公經費”和行政經費信息數 |
條 |
4 |
||
主動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、項目開工和竣工情況,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食品安全標準,食品生產經營許可、專項檢查整治等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環(huán)境核查審批、環(huán)境狀況公報和重特大突發(fā)環(huán)境事件等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招投標違法違規(guī)行為及處理情況、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依法應當招標的項目等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生產安全事故的政府舉措、處置進展、風險預警、防范措施等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批準、征收集體土地批準、征地公告、征地補償安置公示、集體土地征收結案等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和收費標準調整的項目、價格、依據、執(zhí)行時間和范圍等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本區(qū)企業(yè)信用信息系統(tǒng)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政府部門預算執(zhí)行審計結果等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行政機關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(yè)單位進行監(jiān)督管理的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主動公開區(qū)人民政府決定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數 |
條 |
12 |
||
(三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|
|
1121 |
||
1.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0 |
||
2.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267 |
||
3.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30 |
||
4.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170 |
||
5.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654 |
||
二、回應解讀情況 |
|
|
||
(一)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|
次 |
0 |
||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|
|
1 |
||
1.參加或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總次數 |
次 |
0 |
|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(fā)布會次數 |
次 |
0 |
||
2.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|
次 |
0 |
|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|
次 |
0 |
||
3.政策解讀稿件發(fā)布數 |
篇 |
1 |
||
4.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|
次 |
0 |
||
5.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|
次 |
0 |
||
三、依申請公開情況 |
|
|
||
(一)收到申請數 |
件 |
0 |
||
1.當面申請數 |
件 |
0 |
||
2.傳真申請數 |
件 |
0 |
||
3.網絡申請數 |
件 |
0 |
||
4.信函申請數 |
件 |
0 |
||
(二)申請辦結數 |
件 |
0 |
||
1.按時辦結數 |
件 |
0 |
||
2.延期辦結數 |
件 |
0 |
||
(三)申請答復數 |
件 |
0 |
||
1.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|
件 |
0 |
||
2.同意公開答復數 |
件 |
0 |
||
3.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|
件 |
0 |
||
4.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|
件 |
0 |
||
其中:涉及國家秘密 |
件 |
0 |
||
涉及商業(yè)秘密 |
件 |
0 |
||
涉及個人隱私 |
件 |
0 |
||
危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經濟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 |
件 |
0 |
||
不是《條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
件 |
0 |
||
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 |
件 |
0 |
||
5.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|
件 |
0 |
||
6.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|
件 |
0 |
||
7.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|
件 |
0 |
||
8.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|
件 |
0 |
||
四、行政復議數量 |
件 |
0 |
|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|
件 |
0 |
|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 |
件 |
0 |
||
(三)其他情形數 |
件 |
0 |
||
五、行政訴訟數量 |
件 |
0 |
|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|
件 |
0 |
|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 |
件 |
0 |
||
(三)其他情形數 |
件 |
0 |
||
六、舉報投訴數量 |
件 |
0 |
||
七、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|
萬元 |
0 |
||
八、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|
|
|
||
(一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|
個 |
0 |
||
(二)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|
個 |
2 |
||
(三)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|
人 |
1 |
||
1.專職人員數(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) |
人 |
0 |
||
2.兼職人員數 |
人 |
1 |
||
(四)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) |
萬元 |
0 |
||
九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|
|
|
||
(一)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|
次 |
1 |
||
(二)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|
次 |
1 |
||
(三)接受培訓人員數 |
人次 |
2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