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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頭溝區(qū)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處罰公示信息表
2021年3月4日
序號 |
行政相對人名稱 |
行政相對人代碼 |
法定代表人 |
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案由 |
違法行為類型 |
違法事實 |
處罰依據(jù) |
處罰類別 |
處罰內(nèi)容 |
處罰決定日期 |
處罰機關 |
1 |
北京國信嘉業(yè)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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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9102341172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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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軍 |
門人防罰字[2021]第002號 |
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。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第二十七條規(guī)定 |
北京國信嘉業(yè)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有限公司在位于在北京市門頭溝區(qū)濱河路115號(國信濱河大廈)地下二層人防工程(汽車庫),當時打算安裝智能空調(diào)時,私自在該人防工程門框墻體上打了個孔洞并安裝了橋架(但最后未安裝智能空調(diào))。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第四十九條第(三)項。并按照《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統(tǒng)行政處罰裁量基準》《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統(tǒng)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》規(guī)定。 |
1.警告; 2.罰款 |
1.警告2.并處罰款人民幣貳萬壹仟元整。 |
2021年3月4日 |
北京市門頭溝區(qū) 人民防空辦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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